1、马王镇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为创造文明、健康、低碳的工作环境,确保赵集卫生院全体职工身体健康,树立文明、良好的办公形象,发挥医疗单位在全市控烟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,特制定本制度。一、 大力做好卫生院控烟的宣传工作,采用多种形式向单位工作人员宣传吸烟的危害,使其改变吸烟不良习惯,控制吸烟,促进身体健康。二、卫生院内的办公室、会议室等禁烟区场所禁止吸烟,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实,扣发绩效工资。(起始额度为20元,以后每增加一次,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,从年度绩效工资中扣除)。三、每年出现三次以上(含三次)违反控烟规定者,取消当年个人以及科室评优资格。四、在本制度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内,设置明
2、显的禁止吸烟标志。五、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内,不得放置吸烟器具,不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。六、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内,不得吸烟或携带燃烧的卷烟、雪茄烟或烟斗。七、卫生院控烟工作由卫生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管理,设控烟监督员、巡查员,不定期对各科室禁止吸烟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、督导,对检查结果记入年终绩效考核。八、在禁止吸烟场所发现吸烟行为,所有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对吸烟者进行劝阻、教育。经劝阻,屡犯不改者,年终考核结果记为不合格。九、实行月评比,年终总评兑现。每月由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进行“四无检查”,即无烟灰缸、无人吸烟、无烟味、无烟头,对执行较好的科室给予现金和荣誉奖励。十、卫生院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医务,对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内吸烟的人员,有权利和医务去劝阻吸烟。十一、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。十二、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。 2